引用本文:
  • 兰岚,朱楠,张华明,袁丁.论海域使用权抵押的成立和实现[J].海洋开发与管理,2007,24(1):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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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域使用权抵押的成立和实现
兰岚,朱楠,张华明,袁丁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 上海政法学院
摘要:
海域是海洋资源一定范围内的载体,是重要的资源性国有资产和生产要素。根据我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属于国家所有。海域所有权派生出来的海域使用权具有用益物权属性,海域使用权的抵押权体现了物权属性,既可为海域使用权人增加一种新的融资方式,也体现了海域资源稀缺性的经济价值。文章拟就现行国家海域使用权抵押权的立法尚属空白的情况下,结合《担保法》,参照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有关规定,研究分析了海域使用权抵押的成立和实现。
关键词:  海域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抵押  抵押的成立  抵押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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