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虾养殖净收益影响因素分析

1 研究背景与文献回顾

虾(shrimp),是一种生活在水中的节肢动物,属于节肢动物甲壳类。对虾,属于节肢动物门,对虾科。对虾营养丰富,《本草纲目》中提到,“对虾有通络开胃,抗氧化”的功效。经科学实验测定,南美白对虾蛋白质含量高达18. 71%,富含8种必需氨基酸和2种半必需氨基酸,必需氨基酸含量占到氨基酸总量的38. 78%,不饱和脂肪酸占脂肪酸总量的41. 65%,EPA和DH A含量占脂肪酸总量的19. 41%,且富含维生素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B2、维生素B6,钙,铁,锌,硒元素含量丰富,经常食用可促进儿童智力发育并改善老年人健康[1],与此同时对虾味道可口鲜美,烹饪方法多样,因此深受人们喜爱。

关于对虾养殖的研究由来已久。1958年,中国对虾开始人工育苗和池塘养殖实验,到1982年实现中国对虾,日本对虾,斑节对虾等人工育苗实验成功[2]。目前我国的对虾养殖品种主要有南美白对虾、斑节对虾、日本对虾和中国对虾,其中以南美白对虾养殖比例最大,占85%以上。因此本研究中的对虾主要指这4种对虾。

近年来,中国对虾养殖产业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对虾养殖国,养殖面积与养殖产量逐年升高。2016年海水虾养殖1 271 743 t,相较于2015年增加了9. 5%,其中南美白对虾932 297 t,斑节对虾71 163 t,中国对虾39 288 t,日本对虾55 885 t。淡水虾养殖中南美白对虾共739 949 t[3]。尽管如此,中国的对虾养殖产量依旧满足不了日益旺盛的国内市场需求,根据联合国贸易统计署统计,2016年中国进口对虾约35万t,2017年进口对虾约40万t。因此,提高对虾养殖行业收益率,吸引更多的农民及企业资本进入对虾养殖行业,扩大对虾养殖规模,显得十分重要。

对虾养殖产业发展如火如荼,国内学者也进行了相关研究。穆玉花[4]基于全国14个综合试验站、149个观测点的调查数据,得出养殖成本中最大的3项开支分别是饲料费用、人工费用和种苗费用。林漫婷等[5]在详细分析广东省对虾的区域分布、产量、供需、饲料销售、加工以及种苗情况的基础上,在产业发展形势方面,提出要加快对虾良种选育技术体系建设,加强对虾病害防控技术体系建设,提高养殖成功率等建议。赵文艳等[6]对上海市场南美白对虾供求情况进行分析,得出上海市南美白对虾市场供大于求,属于买方市场,消费者更偏向于购买高品质的活虾。李鹏等[7]对对虾市场价格方面进行研究,得出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养殖户—分销商—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对虾中间品价格于纵向上下游主体传导明显失衡,因此需要建立价格干预预警机制,防止对虾价格传导失衡。唐保超等[8]比较分析了南美白对虾高位池精养和土池生态养殖两种模式的经济效益,得出高位池精养模式在产量、产值、净利润等方面更有优势。李芳远[9]通过比较罗非鱼30 000尾/hm2,54 000尾/hm2和90 000尾/hm2不同密度混养南美白对虾的养殖实验,得出罗非鱼90 000尾/hm2高密度混养南美白对虾可获得较大的池塘经济效益。

由此可见,国内学者对于对虾的养殖成本,养殖模式效益的比较,市场供需情况,产业链发展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均有研究,然而却鲜有对虾养殖净收益的相关分析,更没有通过经济计量模型对对虾养殖净收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对虾养殖净收益的多少直接影响对虾养殖户的生产积极性,企业资本的投资进入意愿,对净收益影响因素的探究也有利于对虾产业政策完善,进而有利于对虾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对中国对虾养殖业净收益影响因素进行研究。

2 理论模型

本研究综合考虑对虾养殖者的个体特征,生产经营模式和对虾养殖外部环境3个方面的因素,采用典型调查的方法,对样本进行一对一实地登记与访谈,将调查数据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对虾养殖净收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根据研究的目标,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说。

(1)对虾养殖户个体特征对对虾养殖净收益有影响。对虾养殖户的个体特征主要包括养殖者的年龄,家庭成员的性别,受教育程度,家庭人口数量,参与对虾养殖人数(直接从业人员数量),养殖面积等。

(2)对虾养殖者生产经营模式对对虾养殖净收益有影响。对虾养殖的生产经营模式主要包括养殖者是否混养其他品种生物,如梭子蟹,鱼类等;养殖者采用何种方式养殖对虾,如池塘养殖和工厂化养殖;每年养殖对虾的造数(即一年可完整养殖几轮对虾)等。

(3)对虾养殖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对对虾养殖净收益有影响。外部环境主要包括养殖者是否参加对虾养殖农业合作社;当年对虾市场的需求量及供应情况;出塘价格波动情况等。

鉴于本文的研究目标,将对虾养殖净收益影响因素的理论模式设定如下:

F=(A,B,C,e) (1)

式中:F为对虾养殖净收益; A为对虾养殖者的个体特征;B为对虾养殖者的生产经营模式;C为对虾养殖的外部环境;e为本模型未包括的其他因素,即随机变量。

基于以上的假说和理论模型,在变量选择时,将对虾养殖的净收益作为因变量,对虾养殖者的个体特征中的年龄、受教育程度、养殖面积生产经营模式中是否混养、养殖方式、每年养殖对虾的造数、对虾养殖外部环境中的是否参加对虾养殖合作社以及出塘价格共8个影响因素作为自变量,构建对虾养殖净收益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ln I=β0+β1 ln x 1+β2 ln x 2+β3 ln x 3+…+β8 ln x 8+ u (2)

式中:ln I为对虾养殖净收益取得的对数; ln x 1, ln x 2,ln x 3,…,ln x 8为影响对虾养殖的各个因素取得的对数;β0为常数项;β1,β2,β3,…,β8为各收益影响因素的敏感性系数;除自身因子外,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 x 1,x 2,x 3,…,x 8为每变动一个单位对净收益的影响;u为随机变量。

3 实证分析

3. 1 数据来源与分析

虾类养殖按水质区分为海水养殖与淡水养殖。2016年全国海水虾养殖产量共1 161 340 t,淡水虾养殖产量共1 867 362 t[3]。山东省、广东省和江苏省共占据全国海水虾养殖产量的63. 3%和淡水虾养殖产量的42. 4%。由此可见,山东省、广东省和江苏省是我国对虾养殖主产区。因此,为了尽快了解全国对虾养殖的基本情况,2017年8—9月笔者与课题组其他成员选取山东省、江苏省和广东省作为调查目的地,在当地海洋与渔业局、渔业技术推广站等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协助下,采取典型调查方法,对各管理部门所在地对虾养殖户和企业进行实地调查,采取养殖户与调查员面对面交流,由调查员记录问卷的形式进行调研。共收回有效问卷61份,其中山东省占比为27. 87%,广东省占比为22. 95%,江苏省占比为49. 18%,样本的具体分布如表1所示。

表1 样本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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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研的养殖户及养殖企业中,对虾养殖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年龄为48. 23岁,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占比为25%,平均养殖面积为4 907. 11 m2,每平方米收益为32. 26元/a,折合每公顷养殖净收益为322 761. 3元/a。对虾养殖行业呈现从业人员年龄偏大,受教育水平低,养殖面积大等特点,具体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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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变量定义中高中学历及以上、池塘养殖、混养、参加合作社取值为1;高中学历以下、工厂化养殖、不混养、不参加合作社取值为0.

3. 2 模拟结果

本研究使用SPSS软件,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全进入分析方法,回归结果如表3至表5所示。

F值是回归模型整体的方差检验量,若F值大于临界值,则表明存在显著性;P值是判定假设检验结果的参数,若P值小于0. 05,则表明具有显著性。由表4可知,F值= 10. 995,而临界值为F(0. 05) (8,52)= 2. 12,回归模型的F值大于临界值,P值小于0. 05,表明回归方程的线性关系显著。从模型的拟合度看,调整后的R 2= 0. 571,方程拟合度较好,回归模型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具体的各变量的模型参数见表5。

表3 模型汇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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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模型汇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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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模型参数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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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表5中的模型参数进行统计检验,根据t检验,取α= 0. 05的显著水平,若P值小于0. 05,则表明存在显著性。由表5可知,养殖造数、是否参加合作社和出塘价格3个变量达到显著水平;年龄、学历、养殖模式、是否混养和养殖面积5个变量达不到显著水平。以下对回归结果进行深入探讨。

3. 3 结果分析

3. 3. 1 养殖造数对对虾养殖净收益有显著正相关影响

对虾养殖造数越高,净收益越高,与现实情况相符。对虾养殖的适宜温度在16℃~ 38℃。福建以南区域(除海南)水温基本能保证全年有8~ 9个月超过18℃,土塘养殖放苗时间一般选在4月上旬(清明节前后)到8月上旬(立秋前后)之间,因此广东省土塘养殖每年可以进行2~ 3轮,而长三角区域(江、浙、沪)由于有梅雨天气影响,基本在4月底5月初(谷雨与立夏之间)放苗,一年可以养殖1~ 2轮对虾。江苏以北(渤海湾沿线)区域一般在5月初放苗(立夏之前),因此山东省对虾养殖一年只可进行约1~ 2轮。提升造数最直接的作用可以大幅提高对虾产量,此外,每多养殖一轮对虾,可平摊掉土地租金、厂房建设、设备投入、人力资源的成本,提高各种投入要素的使用效率,所以提高造数可以明显提升对虾养殖净收益。

3. 3. 2 参加农业合作社对对虾养殖净收益有正相关影响

参加农业合作社养殖户的净收益远远高于独立经营的养殖户。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虽然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但是却也造成了“一家一户”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农业生产局面。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传统小规模的分散养殖已经无法适应与满足国内外日益扩大的市场发展需求,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化已成发展的必然趋势。对虾养殖农业合作社可以提高养殖户的组织化程度与经营规模,向社员提供养殖技术、农业信贷、农业保险和市场信息等服务。在课题组调研中,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可以对农业合作社送检的虾苗进行疾病检测,及早对虾病进行预防防控,减少虾农的养殖风险及养殖损失。在销售环节,农业合作社统一销售渠道,降低了对虾养殖户与经销商之间的交易成本与道德风险[10]。不仅如此,农业合作社在补贴、税收、科研、教育与培训、交流与合作方面均相较于分散养殖有较大优势,所以参加农业合作社有利于提高对虾养殖净收益。

3. 3. 3 出塘价格对对虾养殖净收益有正相关影响

对虾出塘价格越高,养殖户效益越大,更高的出塘价格可以覆盖掉更多的成本,获得更多的收益,这与现实情况相符。目前我国对虾出塘价格根据对虾规格的大小及出塘时间不同,价格区间为30~ 60元/kg,对虾价格的波动幅度远远大于其他水产品和农产品,因此,对虾养殖户对于对虾的价格判断往往偏差过大。对虾出塘价格的高低波动直接影响养殖户的收益,建立稳定的对虾市场价格调控体系[11],可以更好地提升对虾养殖户的养殖信心,降低养殖风险,有利于对虾养殖行业的稳定。

3. 3. 4 年龄、学历对对虾养殖净收益影响不显著

本次调研的对虾养殖者学历在初中及以下占75%,年龄在30~ 60岁,对虾养殖从业人员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但是目前的对虾养殖技术相对成熟,普及程度高,学习难度低,对于学历受教育年限等无较高的要求,所以年龄、学历对对虾养殖净收益影响不显著。

3. 3. 5 养殖模式、养殖面积、是否混养其他种类生物,对对虾养殖净收益影响因素不显著

工厂化养殖模式虽然相较于池塘养殖模式,单位面积产量更高,但是其建造成本、维修成本、设备成本和人力成本远远高于池塘养殖模式。池塘养殖模式属于粗放型养殖,投入成本较低。所以养殖模式并没有对养殖净收益产生显著的影响。由于对虾对于水体空间以及溶氧的需求,所以目前对虾养殖单位面积上投入的饲料成本和增氧机等设备成本相对固定。养殖面积的增加会带来总收益的提高,但是单位面积净收益并不会因此提高。混养其他种类生物,主要目的以生物防控为主,可以调节水质,吃掉病虾与死虾,不会带来较大的养殖产量与养殖效益。所以养殖模式、养殖面积和是否混养其他种类生物对于对虾养殖净收益影响不显著。

4 政策建议

4. 1 完善对虾养殖的配套基础设施,增加对虾养殖造数

由于对虾的生长温度为16℃~ 38℃,因此每到冬季,采用工厂化养殖的养殖户会采取燃煤方式对水体进行加热。而燃煤这种方式,容易带来环境污染,近年来在各级部门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的情况下,对虾养殖户自行建造的锅炉房均已被逐渐查封。相较于燃煤加热的方式,较为适宜的方式为天然气供暖。然而由于基础设施的落后,部分地区的天然气管道并没有及时铺设到位,导致对虾养殖户不得不在冬季停止养殖,使得每年对虾养殖的轮数减少了1~ 2轮。与此同时,燃烧天然气相较于燃煤成本更高,这也使得一部分对虾养殖户不愿意使用天然气。因此,有关环保和渔业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天然气管道的铺设,对于煤改气的养殖户,条件允许时,因地制宜地进行相关政策的扶持与补贴,以此来弥补“煤改气”所带来的生产成本的升高。

4. 2 大力发展对虾养殖农业合作社和养殖协会,加强对对虾养殖农业合作社的支持,规范与监督

目前,中国的对虾养殖呈现“二元化”结构[12],主要以独立经营和散户养殖为主,大型对虾养殖企业较少,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成为制约对虾产业提升的主要障碍。在中国,农业合作社早期均是在政府主导下建立,农民大多缺乏主观积极性。因此,要想发挥农业合作社的作用,必须转变目前的发展思路与理念,加强对养殖户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养殖户的生产管理技能、合作意识与契约精神,充分发挥养殖户的主观能动性,鼓励与引导各主要养殖区农民组织成立包含生产、加工、销售的农业合作社或者养殖协会。发挥农业合作社在规范行业准入标准、市场信息传递、产业内部管理和行业内部协调等方面的作用。对于已经成立农业合作社的地区,要整合目前相对分散的虾苗培育、对虾养殖和成虾加工等相关的产销协会,使其形成战略联盟,以此来不断提高对虾养殖户在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方面的谈判力量[13]。与此同时,要增强农业合作社与水产科研单位、海洋渔业协会、水产龙头企业的沟通交流[14],积极开展技术推广、病害防护和科技入户的社会化服务。真正使得对虾养殖农业合作社为社员服务,为社员谋利。

4. 3 建立稳定的对虾市场价格调控体系

稳定且合理的价格区间对于对虾养殖产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部门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的特点,建设覆盖农业部门、对虾养殖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对虾养殖户的市场价格监控系统,建立对虾市场价格干预预警机制、价格联动机制,防止对虾市场价格传导失衡。要根据对虾主产区价格的上下浮动,对对虾市场价格的联动走势有合理的预测,如果超出合理的波动区间,可通过调动各城市的对虾供给来熨平价格波动,以此来确保对虾稳定的出塘价格和盈利空间[15]。同时,渔业管理部门也应将对虾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对虾养殖农业合作社和对虾养殖户,建立预警机制,方便其进行决策判断。

5 总结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升级时代的来临,人们对高品质水产品的需求日渐增多。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统计,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对虾养殖国家,仍然不能满足国内日益强劲的市场需求[16],每年仍需从亚洲和拉丁美洲市场进口大量对虾制品。因此,相关部门有必要采取措施激励对虾养殖产业的发展。本研究基于山东省、江苏省和广东省实地调查的数据,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对虾养殖净收益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目前我国对虾养殖净收益主要受对虾养殖的造数、对虾养殖户是否参加农业合作社以及对虾出塘价格的影响。针对回归结果,笔者提出完善对虾养殖的配套基础设施,增加对虾养殖造数,大力发展对虾养殖农业合作社和养殖协会,加强对对虾养殖农业合作社的支持,规范与监督,建立稳定的对虾市场价格调控机制等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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