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渔业互助保险发展研究

海洋渔业是世界上多数沿海国家的一项既传统又古老的生产活动,但是由于海洋渔业的特点和风险的特殊性,造成海洋渔业保险工作很难开展。海洋渔业保险是通过渔民和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契约,投保人缴纳保费购买海洋渔业保险,获得海洋渔业保险的使用价值;而保险公司通过经营海洋渔业保险而取得保费收入,获得的是海洋渔业保险的价值。海洋渔业保险是一种利益再分配机制,目前我国现行的海洋渔业保险是海洋渔业互助保险,海洋渔业互助保险是由面临同样风险和有共同要求的主体资源组织起来,以分摊金的方式预交风险损失补偿的一种保险形式。目前,我国的海洋渔业互助保险是由政府、保险组织(主要为渔业互保协会)、渔业生产者三方共同承担一定的保险金额,按照渔业互保条款,由保险组织负责承保,为降低海洋渔业风险的一种保险机制[1]

海洋渔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一直占据重要地位,海水产品产业占渔业总比重的60%,但是因海洋渔业自身的特点,海洋渔业保险的风险相较于一般渔业保险风险更大。迄今为止,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海洋渔业保险没有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运行模式,当前仅有商业型保险和海洋渔业互助保险两种形式,而这两种形式均不能有效地经营海洋渔业保险,我国的海洋渔业保险市场存在着严重的市场失灵[2]。因此,就海洋渔业互助保险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国家政策和政府补给应该是其中坚力量,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海洋渔业互助保险制度是有效化解现存矛盾的重要手段。

1 我国海洋渔业保险发展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渔业产业快速发展的时期,发展至今,我国已跃进世界渔业大国之列。2017年连续13年聚焦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海洋渔业。海洋渔业是渔业的重要生产方式,包括海水养殖、海洋捕捞等活动,具有捕捞业和养殖业的双重特点,受气候、环境等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属高风险产业。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表明,意外事故及自然灾害等风险每年对我国海洋渔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渔业风险不仅表现在巨大的经济损失上,还表现在渔民的生命安全上,一旦出现渔业灾害,往往人船两毁,破坏性极其恶劣。

我国海洋渔业保险的发展历程大致为:起始阶段———商业性保养渔业保险;探索阶段———海洋渔业互助保险;推进阶段———政府积极推进的政策性海洋渔业保险[3]。回顾近20年我国海洋渔业发展历程,渔民的生活和经营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政府和渔民积极努力的结果。另一方面,为有效推进我国海洋渔业进一步的发展,目前我国现行的海洋渔业保险———互助保险仍需要完善,主要有:①海洋渔业互助保险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由于缺少相关的法律依据,海洋渔业互助保险机构的优惠政策、法律地位、运行机制、监管机构等不明确,阻碍了海洋渔业互助保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②政府财政补贴支持力度不够。目前,我国出海渔民对海洋渔业互助保险的需求很大,但是现实往往无力承担保费支出,这就形成了投保率低的现象,政府应该加大资金、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同时,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再保险和巨灾补偿政策,一旦发生全国性的大灾害时,现有的海洋渔业互助保险体系将面临问题。③全国各地海洋渔业互助保险业务开展情况参差不齐,海洋渔业互助保险从业人员缺乏相关科学系统的风险保障意识,急需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加大海洋渔业互助保险的宣传力度。

2 舟山市远洋渔业互助保险的实证分析

远洋渔业指远离本国渔港或渔业基地,在别国沿岸海域或深海从事捕捞活动的水产生产事业,是海洋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舟山市在我国海洋渔业产业中因其常年高居不下的总产值而具有代表性,目前舟山市的海洋渔业以远洋渔业为主,2013 年,远洋渔业实现产量29. 6万t、产值29. 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 38%和37. 30%,占舟山市生产总值的24. 65%。2015年舟山市的远洋捕捞总产量达39. 5万t,在全国范围内可以占到1/5的比重,全省则占到90%。中国渔业互助保险协会舟山办事处目前承保的海洋渔业互助保险均是针对远洋渔业设立的。本研究以此为研究对象,希望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舟山海洋渔业互助保险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从而得出完善海洋渔业互助保险的相关建议。

2. 1 舟山远洋渔业发展历程

我国远洋渔业的开端要追溯到1985年,在当年的3月份来自舟山地区的舟渔公司开启了远洋渔业全新的事业。当时组织者是中国水产总公司,舟渔公司派出4艘渔船参与其中,自此开始了我国第一次远洋渔业项目,名为西非渔业项目,该项目主要是从福建出发,一直驶向西非,进行远洋捕捞作业,这一项目的启动填补了舟山地区远洋渔业的空白,也第一次开启了我国国际间海洋渔业的合作事业。1988年,舟山为了突破先前单一围网作业的困局,展开了位于南太平洋上的远洋金枪鱼钓。两年以后,又进行了远洋鱿鱼钓。进入20世纪90年代,舟山远洋渔业的发展仍然停滞不前,大洋性渔业启动较少,还是以过洋性渔业作为重点。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后,这给舟山远洋渔业的发展带来了生机勃勃的活力和前景,自此大洋性远洋渔业受到了关注和重视。进入2000年,舟山有230艘渔船在进行远洋捕鱼作业,渔场遍布30多个国家,涉及海域有太平洋、大西洋公海以及印度洋等海域,远洋渔业捕捞产量突破10万t;2010年,舟山远洋渔业经过了10多年的发展,结构性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洋性远洋渔业可以占到半壁江山。当然随着近些年快速的发展,捕捞方式也得到了全面提升,如今除了拖网捕捞之外,还有围、钓等方式。舟山地区远洋渔业健康快速地发展,“海上鱼都”的地位毋庸置疑,因为渔业多模式的发展也给近海渔业资源得以喘息之机,并使整个产业保持稳步发展的态势,令舟山渔民的收入节节攀升,还让我国的海产品更为丰富,舟山远洋渔业的发展让我国世界渔业地位得以增强,也进一步确保了我国海洋权益不受侵犯,维护了我国的海洋权益。

发展至今,舟山远洋渔业40万t的总产量已经占据了全省75%的份额,其中发展最突出的远洋鱿钓产量可占据全国总份额的60%及以上。有远洋渔业资格企业30(不包括多家外地驻舟山企业)家,在印度洋、太平洋与大西洋区域的10多个国家中都留下了舟山远洋船的身影,更有渔业合作基地建于此,全市远洋水产品加工出口已超过出口总额的一半以上。如今的舟山市,不管渔获产量,还是渔船的数目,在全国各个地级市中都是名列前茅的,特别在远洋渔业方面已经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影响,渔业经济的发展给舟山市带来了很多,舟山“渔业之都”的称号已被全国人民所接受。

2. 2 舟山市远洋渔业互助保险现状

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之一就是解决“三农”问题。对于渔业经济比重占大的舟山来说,政府关注渔业、关心渔业、关怀渔业,从战略上重视政策性渔业保险制度建设,才能从根本上增强抵御和化解渔业各种风险能力,促进渔民增收、渔业增效和渔区稳定。

2004年12月26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经浙江省民政厅批准,一个以渔民自愿结合、实行互助共济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应运而生,相继在舟山设立市、县、区渔业互保办事处,并对各辖区的职责范围进行了明确,市级办事处负责全市的远洋渔船的保险业务,从此结束了远洋渔船保险多头经营的局面。

为充分反映出中央对渔业这个弱势产业的政府扶持,通过政府财政对渔民进行保险补贴,减少渔民的压力,提高渔民积极参保意识,从根本上增强抵御渔业各种风险的能力。2005年浙江省作为全国先行的政策性渔业保险补助试点,选择了以非营利性质的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为载体进行试点,以“低保障、广覆盖、多受益”为原则,采用政策引导、财政补贴、协会运作、渔民自愿的方式,积极探索并全面试行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业务,推出了渔工雇主责任互保享受省财政20%的补贴,互保渔船全损责任享受省财政20%的补贴,逐步形成了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为主导的渔业保险市场格局[4]。2006年,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在舟山市全面铺开,在舟山办事处投保的所有远洋渔船均享受省财政补贴。2012年3月9日,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江省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农〔2012〕55号),明确指出了意外身故保额不超过50万元部分和意外致残不超过30万元部分的雇主责任互助保险进行20%的保障补贴[5]。据统计:2006—2014年,舟山市的远洋渔船累计享受3 523. 39万元。其中,2006年享受省财政补贴85万元,2007年享受省财政补贴96. 5万元,2008年享受省财政补贴128. 6万元,2009年享受省财政补贴183. 9万元,2010年享受省财政补贴307. 69万元,2011年享受省财政补贴590. 7万元,2012年享受省财政补贴672万元,2013年享受省财政补贴712万元,2014年享受省财政补贴747万元(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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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06—2014年舟山远洋渔业财政补贴情况

近年来,随着舟山市远洋渔业的不断发展与壮大,远洋渔民对风险的保障需求日益旺盛,政府对渔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也不断增大,渔船责任和雇主责任险等保额也不断提高,成为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的业务增长点。

2005—2014年,舟山远洋渔业互助保险累计承保远洋渔船2 751艘,承保渔民74 653万人,提供风险保障金额累计507. 26亿元。2005—2014年的入保渔船、参保渔民和风险保障金额情况详见图2至图4。从图2至图4可以看出,参保渔船数从2005年168艘增加到2014年的411艘,增长了244. 6%;参保渔民数量从2005年的2 397人增加到2014年的12 308人,增加513. 5%。风险保障金额从2005年的3. 66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138. 28亿元,增长了36. 78倍,年均增速达到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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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2005—2014年舟山远洋渔船承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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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2005—2014年舟山远洋雇主渔民承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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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2005—2014年渔业互助保险舟山远洋风险保障情况

在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发展的道路上,从“支持发展远洋渔业”到“扶持和壮大远洋渔业”,舟山市远洋渔船的风险保障程度和抗风险能力在不断增长中。

2. 3 舟山市远洋渔业互助保险经营模式

中国渔业互助保险协会舟山办事处是经营舟山市互助保险的唯一机构,保险产品目前只有远洋互助保险,保险方向为渔船责任互保及雇主责任互保。

2. 3. 1 渔船责任互保

目前舟山市渔业互助保险协会开展的渔船责任互保险种分为:全损责任险、全损附加第三者碰撞责任险、综合责任险、综合附加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险。因远洋渔船吨位较大,材质较好,尤其是最近几年大批新造的远洋渔船投入到远洋作业生产中,其总体的事故率逐渐低于普通渔船。在此基础上为吸引更多远洋渔船纳入互保的保障范围,降低了远洋渔船的费率水平,全市远洋渔船互保费率从2004年的2. 6%下降到2014年的1. 4%左右,普遍下降了40%~ 50%。自协会成立以来,对远洋渔船吨位重置价和承保比例也适时进行调整,不断解决渔船财产投保不足额的问题,使渔船保额一直保持稳定上升趋势,特别2013年舟山远洋渔船推行足额保险制度以来,目前全市远洋渔船承保比例平均达95%,保障程度显著提高,基本保持与渔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趋向一致,渔民的风险保障能力有了大幅度提升(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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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2005—2014年舟山远洋渔船风险保障情况

2. 3. 2 雇主责任互保

目前舟山市渔业互助保险协会开展的雇主责任互保险种分为:意外身故(含疾病猝死)责任险、意外致残责任险、附加意外医疗责任险。

为了远洋渔业互助保险更好地为渔民服务,经互保协会与各级政府不断协商,发展至今,雇主责任互保费率从最初的0. 8%逐渐下调至目前的0. 4%,对于有实际需求的渔民来说,下调50%的保费再加上相关财政补贴,实际互保费率比最初下降75%有余。随着历年来赔付金额的不断提高,同时随着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协会及时调整产业政策,提高雇主责任互保额度,使渔业互助保险的风险保障水平与国家工伤赔偿标准及其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趋向保持基本一致,进一步推动互保产业的健康发展。雇主责任险保额和医疗险保额有了大幅度增长,从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成立之初的雇主责任险人均保额7万元上升到2014年的72万元,其中最高保额达到了130万元。附加意外医疗险保额从成立之初的0.98万元到2014年的8. 14万元(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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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2005—2014年舟山远洋雇主责任和附加意外医疗险人均保额变化情况

从图6可见,随着互助保险的进一步落实,舟山市远洋渔民的风险意识在逐步提高,抗风险能力在逐渐加强。

2. 3. 3 理赔情况

保险是一种风险损失的补偿制度,对于渔船和渔民来说,因为各种灾害事故受到损失和损害,通过渔业互助保险获得赔偿,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渔民灾后恢复生产和生活问题。2004年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成立后,全省各办事处同时承担辖区内相关的理赔工作,2010年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在舟山、台州、温州3市设立服务中心,统一受理辖区内理赔工作,形成了承保、理赔相对分离的服务格局。2013年全省统一理赔服务电话正式投入使用,使理赔服务工作逐步进入系统化、标准化管理轨道。

2005—2014年,舟山远洋渔业理赔工作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八字方针,累计完成618起理赔案件,其中渔船赔案254起,渔工364起(图7),累计支付各类赔款7 824万元(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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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2005—2014年舟山远洋渔业理赔案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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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2005—2014年舟山远洋渔业赔付金额汇总

由此可见,随着远洋渔业互保业务规模的扩展,保障程度的逐步提高,2005—2014年远洋渔业赔款额度也呈现逐年增长态势。

2. 3. 4 远洋渔业互助保险经营方式的多种类型

开展渔民小额贷款业务,是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精神,利用储备金积累优势,针对渔民贷款难和生产资金短缺等实际,积极探索以市场化形式建立政策性贷款制度而进行的一项全新工作。根据协会《关于开展渔民(会员)小额贷款业务的可行性方案》,2008年协会安排资金,与浙商银行合作,采取“协议形式委托代理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并在舟山市(市本级、普陀、定海)先行试点,舟山市海利远洋渔业公司办理了此次试点中远洋渔船第一笔小额委托贷款业务,以其所有的“海利1号”“新世纪五十三”和“新世纪六十一”作抵押向协会贷款200万元。由于协会资金有限, 2014年协会又开展了联合配套贷款业务。经统计,已向舟山市远洋渔民累计发放贷款1. 72亿元,惠及渔民102人。其中:2008年发放200万元,2009年发放350万元,2010年发放2 350万元,2011年发放2 525万元,2012年发放3 100万元,2013年发放3 460万元,2014年发放5 190万元,在渔区引起了强烈反响,受到渔民的高度赞扬,也使舟山市远洋渔业保险业务呈现出多元发展的格局。

2. 4 舟山市远洋渔业互助保险存在的问题

从舟山市的远洋渔业保险发展历史可以发现,海洋渔业互助保险制度出台较晚,发展至今,仍处于不成熟阶段。纵观这10多年的海洋渔业互助保险探索历程,虽然我国在这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找到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海洋渔业互助保险的发展规律,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广大渔民的人身和财产利益。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海洋渔业互助保险依旧存在着制约其发展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客观冷静地分析当前海洋渔业互助保险所遇到的种种问题,并找到完善它的途径。

2. 4. 1 渔民群体对部分险种的有效了解不足

舟山市渔民对于除需要强制性参加的渔船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外,其余附加险种的积极性并不是太高。对于商业公司承保的商业保险而言,因为渔民存在投机心理、保险索赔手续繁琐甚至遭到拒保的情况,大部分渔民对商业性渔业保险有抵触情绪。针对部分由渔业互助保险协会作为协保单位商业公司进行承保的保险品种,往往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导致渔民对部分险种的了解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海洋渔业互助保险的发展。

2. 4. 2 海洋渔业互助保险业务因保费补贴缺位的原因导致发展规模受限

由于海洋渔业的作业方式的专一性,出海渔民相较于农民来说,收入增长潜力低,转产难度大,而伴随着越来越高的海洋渔业经营成本,渔民面对的经济风险和人身风险越来越大。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传统性海洋渔业产业的生产空间受到挤压,水平相对较低的渔民逐渐离开熟悉的渔业作业区,这也是加大海洋渔业生产风险的原因之一。在渔民收入逐年递减的情况下,大部分渔民往往会以减少保险费用等方式来节约成本。同时,由于连年亏损导致商业性保险公司不愿意涉足海洋渔业保险市场,导致近些年我国商业性海洋渔业保险市场逐年萎缩。由政府或民间团体组成的互助保险机构的保险业务几乎是常年不变的,无法形成海洋渔业保险市场上的良性竞争,这也是一大问题。

2. 4. 3 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缺失,政策扶持力度亟须加强

由于海洋渔业特殊的环境因素,在海洋渔业生产过程中发生巨灾风险的概率非常高,当巨灾发生时,许多渔民会因此蒙上重大损失,同时,因为面临巨额的赔付,一些渔业保险机构也会因巨灾的发生而受到强有力的冲击,甚至无法维持日后的经营。海洋渔业产业的经济效益相对于其他产业而言虽然较高,但是因其本身经营风险过大,独立存在的海洋渔业保险机制是无法独立支撑海洋渔业市场稳定运行的。这就表示政府在海洋渔业保险方面的投入、对海洋渔业保险险种的针对性补贴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渔业产业情况日益严峻的现在,我们更应该支持合法合理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的这一特殊群体,这就需要政府对海洋渔业互助保险做出更多的政策支持。

3 完善我国海洋渔业互助保险制度的建议

3. 1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政府对于海洋渔业互助保险的重视和促进是发展海洋渔业互助保险的有力保障。作为海洋经济的基础工业,中央和地方政府一直在解决如何对海洋渔业进行长期风险保护,政策补贴便是当下解决这一问题,顺利保障海洋渔业互助保险成功开展的良方之一,而政策补贴又与主管部门及相关团体和组织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如海洋保险业务中确定补贴比例、确定保险费率、开发保险产品及有效地向广大渔民宣传非强制性海洋互助保险的新型保险品种等,政府应当适当培养专业性强,技术高的人才,确保我国海洋渔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

3. 2 加强我国政策支持的力度

互助保险是保险行业重要的发展方向,具有强大的发展潜力。为了推进海洋渔业互助保险的发展,我国从政府层面上积极推进海洋渔业互助保险补贴试点,是促进海洋渔业互助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从全国沿海地区试点海洋渔业保险补贴实践看,当海洋渔业互助保险达到一定规模时,海洋渔业产业的规模是稳步增长的,打破海洋渔业产业发展“瓶颈”的最有效手段之一便是政府及时出台的财政补贴制度。除此之外,相关政府及互保协会要注意在出台财政补贴制度的过程中,要把政策的导向作用做足、做好。

3. 3 实施政策性再保险

渔业互助保险协会的平稳运行并得到可持续发展,是海洋渔业互助保险发展的关键。渔业互助保险协会应从保险公司的商业模式中获取日常经营业务的经营策略,改进协会的运作框架。今后,应该进一步发展中央与各地地方政府关于海洋渔业互助保险问题的探讨和协商,结合各地试点的非营利和经营业务,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海洋渔业互助保险补贴的发展模式,加强渔业互保协会的内部监督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为更好地主导海洋渔业互助保险的运行夯实基础。此外,为了保障相互保险业务的稳定性,在商业再保险的基础上增加政策性再保险是非常重要的。海洋渔业互助保险的补贴水平直接决定了渔民购买海洋渔业保险的积极度和渔业保险的保障水平。从国外的先进经验中,我国尚缺少关于海洋渔业保险政策性再保险业务补贴的立法支持。通过法律法规的支持,有助于对于海洋渔业保险市场的监管,提高海洋渔业保险财政补贴的资金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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