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示范应用研究与思考

1 引言

近些年来,学界对海洋生态文明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者们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海洋生态文明的本质和内涵。陈建华[2]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出发,将海洋生态文明的内容细化为海洋生态意识文明、海洋生态行为文明、海洋生态道德文明、海洋生态制度文明和海洋生态产业文明5个方面。俞树彪[3]把海洋生态文明的内涵概括为以“人与海洋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和海洋经济科学发展为核心,以强化海洋国土意识和建设海洋生态文化为先导,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为基础,以海洋生态科技和海洋综合管理制度创新为动力,整体推进海岛和海洋生产与生活方式转变的一种生态文明形态”。笔者认为,海洋生态文明不是狭义范畴的海洋环境改善,而是一种海洋经济开发利用与海洋生态保护之间相互促进、和谐共荣的良性循环。

2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示范区建设是深化海洋综合管理,促进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抓手,对于推动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海洋环境生态融入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示范区要满足自然禀赋和生态保护良好,海洋资源开发布局合理,海洋管理制度机制完善,海洋优势特色突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整体水平较高等要求[4]

北海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中沿海三市(北海、钦州、防城)之一,地处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和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处于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域结合部的中心位置,是中国西部地区唯一的沿海开放城市。北海市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之一,拥有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底蕴深厚的海洋文化和丰富多样的海洋生态环境。2015年12月国家海洋局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批准名单中,北海市是广西唯一入围的沿海城市。目前,我国已经先后批准两批示范区共24个市、县(区)成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些示范区的建立对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3 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

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是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评价标准。国家海洋局于2012年和2015年先后下发《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下称“试行稿”)和《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修订稿)》(下称“修订稿”)两份指导性文件,分别作为指导第一批与第二批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申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5]。其中,“修订稿”针对“试行稿”在第一批申报过程中存在的指标定义模糊、指标代表性较差、指标数据获取难度较大等问题做了调整和完善。总的来说,两份文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指标基本一致,内容上“修订稿”在指标总分100分不变的前提下,将“试行稿”中的指标类型由原来的5大类33项调整为23项。第一大类“区域经济发展”指标由原来的6项调整为4项,总分由20分调整为15分,保留两个核心指标项,彻底删除“海洋产业增加值近5年平均增长速度”指标,将“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近5年年均增长速度”修改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重”,另外将“地区能源消耗”指标调整到指标体系的第二大类“资源集约利用”中去,并将指标名称修改为“单位GDP能耗”。第一大类指标的调整减少了指标数据的冗余,进一步明确了经济发展与资源利用的指标范畴;第二大类指标“资源集约利用”总分值由20分调整为15分,删掉了“围填海利用率”和“违法用海案件零增长”两项指标;第三大类指标“生态保护建设”总分由原来的20分增加为30分,在提高了原指标权重分值的基础上增加了“万元GDP COD减排幅度(T)”指标,这一改变强调了海洋生态保护建设工作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重要性,更加契合海洋生态文明的内涵;第四大类“海洋文化培育”总分值比重降低,由试行稿中的20分降低为14分,仅保留4项相对重要的指标,增加第五大项“管理组织保障”的分值比重。

3. 1 指标体系自评估

指标体系自评估是指运用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修订稿),对北海市海洋生态文明的整体现状进行评估,通过计算各指标得分及总分的方式,定性且定量的分析和筛选北海市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主要问题,以此为参考制定解决问题的目标任务。指标体系(修订稿)共23项指标总分90分,外加调查问卷分10分,满分100分,分值计算方法依据《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解释、计算和评分方法》,该《方法》明确界定了指标范畴、参考数据来源、建设标准等细节,是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6]。表1为北海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评估得分表。

表1 北海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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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北海市年鉴,北海市海洋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相关统计资料,广西海洋预报中心监测数据,北海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北海市政府网站等.

根据计算结果,指标得分83.4分(其中基本指标62. 1分、特色指标21. 3分),调查问卷得分10分,总分93.4分,符合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标准。

3. 2 思考与对策

3. 2. 1 优化海洋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北海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地区海洋产业增加值比重5. 26%(统计数据),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海洋产业单一、海洋渔业和海产品粗加工占比较大,导致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海洋产业增加值比重较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水利用业、海洋可再生能源业和海洋生物医药业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薄弱是制约北海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瓶颈”之一。另外,单位海岸线海洋产业增加值较低,说明北海海洋资源集约利用率较低,粗放的发展方式造成了岸线资源的浪费。针对这一现状,在制定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时,要重点布局符合海洋生态平衡要求的新兴产业,积极培育发展海洋第三产业,着力促进海洋资源集约利用,发展优质海洋经济,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3. 2. 2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生态环境压力仍然较大

海洋生态环境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近年来,随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北海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北海拥有丰富的红树林资源,包括一个国家级红树林保护区和若干个区级红树林保护区,总面积约为1 900 hm2;北海以南28 n mile的涠洲岛海域珊瑚礁是广西唯一的珊瑚群体,在其相关范围内建立了面积2 512. 92 hm2的广西涠洲岛珊瑚礁国家级海洋公园,以保证珊瑚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保护区及区域海洋生态资源的良性循环[7];另外,北海铁山港以及合浦县沙田镇邻近海域分布有大面积的海草床,为许多大型海洋生物甚至哺乳动物赖以生存的栖息地。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为北海创建海洋生态文明城市奠定了基础。然而由于水域环境污染和资源过度利用,以及近岸工程等导致水生生物组成结构发生变化,水生生物种群多样性遭到严重破坏,珍稀濒危物种种类增多[8]。《2014年北海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监测结果显示北海近岸的红树林、海草床和珊瑚礁三类典型生态系统分别处于健康、亚健康和亚健康状态。此外,北海管辖海域水质异常、赤潮和海上溢油事故也偶有发生,危害了海洋生态环境[9]。这一生态状况足以引起我们的重视,控制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关键在于坚持“陆海统筹,科学利用”。在陆域,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循环经济,落实清洁生产制度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在近岸海域,要加强入海污染物的监测和控制,及时准确地描述污染物迁移趋势,为污染防治提供依据。

3. 2. 3 海洋统计数字较为完善,但有待进一步规范

从本次指标体系在北海申报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应用过程中,海洋基本经济统计数据、海洋环境监测数据、海洋法律规范等信息获取较为方便,且数据质量较高,基本能够很好地反映统计对象的真实状况。同时类似海洋文化建设、海洋宣传与教育等较难量化的统计数据仍存在不规范甚至缺失的问题。另外,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指标尚未形成市级的统计数据,这给指标体系的应用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困难。目前,国家已启动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该项工作旨在摸清我国涉海单位基本信息、掌握我国海洋经济状况基础信息,完善我国海洋工程、围填海规模、防灾减灾、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等涉海项目的专题信息[10]。借此契机,我国将建成一套专业、规范的海洋基础信息和专题信息统计机制,形成一套庞大但清晰的海洋经济信息数据库。调查的成果将为指标体系的评估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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