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在我国已经开展了十余年,其在克服传统环境影响评价的不足和促进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仍存在一些理论和方法上的问题,如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评价程序和指标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等。文章要探讨的就是一种包含大规模填海造地工程的开发区的环评问题。
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是针对区域开发活动而进行的。区域开发活动是指在特定的区域、特定的时段内有计划进行的一系列重大开发活动。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规划层次上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可为开展单个项目的环评提供指导和理论依据。
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对象是在一定时期内某个区域的所有开发建设行为或活动,评价的内容既包括直接影响(即开发活动对大气、水、噪声等的影响),又包括累计影响(即开发活动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的不可逆的、累积的影响),而且偏重于对累积环境影响的评价,主要包括:区域开发合理性分析、区域开发总体布局和理性分析、区域开发体利用适宜度分析、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分析、区域开发活动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以及区域环境管理体系初步规划。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是论证区域内未来建设项目的布局、结构和时序,提出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对整个区域环境影响较小的整体优化方案。
在若干类区域环评中,目前仅有开发区环评有了技术导则,它对一般的开发区环评工作有很好的指南作用。但是有些开发区除了具有一般开发区的共同点外,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建设项目、资源利用,这些特殊点有时候确是该开发区对社会、环境、资源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因此,这些特殊点应该在开发区环评中受到重视。
在广东,沿海地区人口密集,土地资源紧缺,很多开发区的建设用地是利用滨海滩涂及浅海进行填海造地。填海造地面积在整个开发区面积中占较大分量,列举几例如下。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22。40’N~20。50’N,114。24’E~114。42’E,东西直线距离约31km,南北直线距离约19km,面积约70km2。其中,约6.56km2的面积原属于滩涂浅海区,其分布自澳头响水河口(白寿湾)至霞涌游乐场西侧,沿海2m等深线以上区域,长约8km。填海区约占开发区面积的9,4%。
广东台山市广海湾华侨投资开发试验区,位于台山市东南部、珠江口西侧;其东面紧靠珠海经济特区,整个试验区面积为45km2,根据规划,该试验区约7.84km2的用地需通过填海造地获得,填海造地面积约占开发试验区面积的17.4%。填海区范围内为滩涂和浅海,水深很浅,外边缘水深在涨潮时约-2m。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规划地点在横门马安岛东、南两侧围垦用地,总规划面积20km2,主要发展高技术产业。区内滩涂、水域面积约为4km2,占临海工业园面积的20%。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经济开发区的临海工业园区。处于珠海市横琴岛,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5km2。该区用地现状主要为大面积海域滩涂,滩涂坡度平缓,由淤泥和淤泥质土组成;该区海岸滩地大片被围垦,改造为水产养殖场。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须先前对其进行填土处理。
对于需要填海造地的开发区,其土地平整阶段需要使用大量的土石方。如以上述开发区为例,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填海造地工程总方量达4000万m3,台山市广海湾华侨投资开发试验区填海造地工程总方量也达4000万m3,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和珠海市横琴经济开发区的临海工业园区的填海造地所需土方分别为1万500万m3和2000万m3。以上例子说明部分开发区建设需要大量物料进行填海造地工程。
一般情况下,填海造地所用物料大多是利用附近海域港口、航道疏浚工程产生的疏浚泥,少数利用附近山地取土。对于比较大的填海造地工程,当地港口航道的疏浚泥通常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并且有些海域的疏浚泥为淤泥质或硬黏土,难以应用于填海造地。众所周知,沿海陆地资源非常紧缺,并且陆地取土对陆地生态环境破坏较大,陆地取土方案较难获得管理部门批准,因此,利用陆地泥土填海是比较困难的。基于填海物料以及资金的制约,本文列举的填海工程的进展都比较缓慢,一定程度上制约开发区的建设。
目前。利用惰性拆建物料进行填海造地的个例即将在广东出现。中央政府为帮助香港特别行政区解决其大量的惰性拆建物料无处可用、无处可弃的问题,授权国家海洋局在广东沿海选划适当区域(海域)处置香港特别行政区惰性拆建物料。经过一段时问的调研、考察、选点、论证。一个处置香港惰性拆建物料的试点区已经得到批准,该试点区就是台山市广海湾华侨投资开发试验区的填海区。
香港惰性拆建物料是指建设、修缮、拆除、绿化等工程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和弃土,主要成分为砾石、砂石、泥土以及混凝土、瓦砾、砖等,不得含有海泥、塘泥、家居垃圾、塑料、金属、沥青、工业和化工废料、木料和动植物残体。香港的建筑活动每年产生约1600万t拆建物料。拆建物料包括拆卸、挖掘、翻瓶及平整工程所产生的惰性物料及非惰性物料。
香港有很多将惰性物料再次用作平整工程和填海工程的填料以及再造后用于建筑工程上的事例,如香港迪斯尼乐园的部分填海物料就是经适当处理后的惰性拆建物料。
惰性拆建物料既是废料,又是一种资源,关键看如何处置;处置得当,是资源;处置不当,是污染物。在内地沿海地区,当时机成熟时逐渐推广香港利用惰性拆建物料用于填海工程也未尝不可。
填海造地扩大了生产和城市建设用地,带来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过度和缺乏科学指导的围海造地也带来了相应的负面影响,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20世纪80年代以来,沿海地区盲目围垦和过度利用沿海滩涂,使我国沿海湿地面积损失了50%;人为地填海造地、盖房,使天津市的湿地面积急剧缩减.目前面积仅为50年前的1/11。厦门西港原有水域面积大于100km2,50年代以来的围垦和填海造地造成港湾水域面积减少了53.7%;大面积的围垦使纳潮量急剧下降,造成厦门西港北部内湾淤积严重,南部外湾的冲淤能力下降;围垦还使港湾的流场发生变化,造成嵩鼓海峡和厦鼓海峡水流分配比日趋不合理,使港区主航道淤积严重。至1995年,香港的填海造地面积共62km2,占香港陆地面积的5.7%;填海造地在促进香港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令人关注的环境问题:维多利亚港运作环境受到威胁;港九海峡缩窄变成“河”;海港环境污染加重等,自然生态环境受破坏。由于围填海和砍伐等人为因素,目前我国红树林面积由40年前的4.2万hm2减少到1.46万hm2,不及世界红树林面积的千分之一;由于围填海,很多珍稀海洋物种面临消失或生存危机,如厦门的白鹭、台湾的招潮蟹、莱州湾的银鱼及河蟹、广西北海的象鲎、儒艮等。
填海工程直接改变区域的潮流运动特性,引起泥沙冲淤和污染物迁移规律的变化,减少水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扩散能力,并加快污染物在海底的积聚。对区域生态系统、防洪和航运造成影响。部分填海工程破坏了海岸的地形地貌,改变了海域的自然属性,破坏了滨海旅游资源。填海改变海岸的结构,减少海湾海水的面积和容量,影响潮差、水流和海浪。填海使海岸失去了补充氧气的天然资源,改变了现存的生物结构,给海岸生态带来严重的影响。
在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10月13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围垦造地、围海造地与流域开发一起被放在首位,成为首类建设项目,要求该类项目的环评全部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9485—2004)中,围垦造地、围海造地工程也被作为第一位的海洋工程。说明经过一段时间无序的开发活动,出现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之后,围垦造地、围海造地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在观念上受到应有的重视。
根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围垦造地、围海造地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对象应包括水质环境、沉积物环境、生态环境、水文动力环境和环境事故,有些项目还要求对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进行评价。在评价等级方面,要求处于海湾、河口或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围填海50hm2以上的项目都要对水质环境、沉积物环境、生态环境、水文动力环境进行一级评价。可以说,围填海50hm2项目就属于重大项目了。而一些开发区规划的填海造地面积可达到6~7km2,可想而知开发区填海造地工程是如何影响重大的工程。
在既往的工作中,围填海工程总是以单个建设项目的形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有些甚至与码头、航道、海底管线、排污口等工程一起成为一个项耳,在错综复杂的项目中,围填海的影响分析常被弱化。
在填海工程的环评中,通常把评价重点放在工程建成后附近海域水文动力环境、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海洋渔业资源损失等方面的评价;对于施工期的影响,重点是评价填海区排水口排放悬浮泥沙对海洋环境的影响。至于填海工程所使用的物料,一般就是在工程概况中略做介绍,缺少对物料来源可行性的论证、对物料理化性质的检验和影响分析。
单个填海工程的环境影响即便是深入、细致地分析过,由于不是大面积的填海,评价结果都显示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是很小的。所以建设项目无一例外地通过审查。实际上,就如陆地污染型建设项目一样,一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总是较小,但多个建设项目以及长时间影响的累积效应则非常严重。张珞平早在1997年就注意到港湾圉垦或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存在的问题:从约10年间厦门西港的几项填海工程所做的环境影响评价或可行性研究来看,每项工程对港湾纳潮量的减少都小于5.3%,影响均不明显。但所有这些填海工程所产生的累积效应却很明显,内港的不断填海和淤积降低了厦门西港的纳潮量,从而降低了潮流流速和冲刷能力;围垦和填海工程还改变了港内的流场,使流场变得不合理,降低了主航道的冲刷能力,造成主航道的淤积日趋严重。张珞平认为要解决港湾围垦和填海工程的问题,只能对港湾利用进行规划,通过规划和科学论证确定港湾允许围填海的地点和范围,以便制定合理的建设规划,避免不可逆的环境影响。这是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范畴。
在单个填海工程项目的环评中,由于填海面积较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结果也总是影响较小,因为具有类似生态环境的海域面积比填海面积大得多,侵占或破坏的相对较小。但多个项目的累积效应却是惊人的:湿地、红树林大面积减少。部分物种濒临灭绝,渔业资源明显减少。在过去,关于填海造地的生态损害,环评中一般只进行定性影响分析,没有对生态损害进行价值评估。根据彭本荣等人用模型对厦门填海造地生态损害进行的经验估算,得出在厦门lm2填海造地生态损害的价值为279元,照此计算,1km2的填海造地的生态损害价值为2.79亿元。由此可见生态损害之严重,为此,人类必须在填海造地增加土地供给与海洋海岸带生态系统的其他服务之问进行权衡、取舍,使海洋与海岸带生态系统效益最大化,达到海岸带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一种战略环境影响评价,逐渐得到决策层和环评界的认可,《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出台后,开发区环评技术路线和主要评价内容也有章可循了。但对于含有大面积填海造地的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文章认为其环评有必要补充或强调此类项目的特性,具体而言:
(1)此类开发区环评应设立专题专门对填海项目进行规划以及进行全面的、整体的累积影响评价。
(2)如果开发区环评工作之前已有开发区规划,规划方案中应该包含围填海规划及影响评价。
(3)围填海评价应分析填海物料来源和数量的可行性。大规模的填海造地需要大量的土石方,开采土石方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应充分分析,如填海物料来自海沙开采,其对海洋环境可能有很大影响;如物料来自开山取土,其对陆地生态和水土流失也可能有很大影响。
(4)大规模的填海造地评价应着重于工程对填海区附近海域海洋动力与冲淤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累积影响。如果累积影响不能保证该海域自然资源可持续性利用,则应该调整填海造地规模以及开发区发展规划。
(5)惰性拆建物料作为一种大量存在的廉价资源,应该作为填海工程考虑利用的物料。这也体现了环境保护对于固体废物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的理念。拆建物料作为填海物料同样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有效的管理措施。例如,国家海洋局在承办香港惰性拆建物料内地海域处置(填海)试点工作中,为了防止香港惰性拆建物料处置对内地海域造成污染损害,编制了有关的污染控制技术方法(《香港惰性拆建物料处置标准和检验技术方法》)和环境管理方案(《香港惰性拆建物料在内地海域处置管理实施方案》),该“检验技术方法”规定了对拟在内地海域进行处置的香港惰性拆建物料的成分进行检验的原则、内容、技术要求和方法,并制定了允许内地处置的物料成分的控制标准。这些经验有利于今后在内地推行拆建物料用于填海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
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一种战略环境影响评价,逐渐得到决策层和环评界的认可,相应技术导则的出台,使开发区环评技术路线和主要评价内容有章可循。但有一类开发区比较特殊,其相当数量的土地来源于填海造地。太规模填海造地工程对环境和资源的不利影响可能非常巨大,因此,在开发区环评中,应该有专题对填海造地工程进行规划和累积影响评价;大规模填海造地工程对大量土石方的需求能否得到保证以及开采地环境影响也应该得到滚类开发区环评的重视。